針對議員質詢本處身心障礙者進用不足額說明
- 發布機關: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
查本處專案技工(重度身心障礙)於106年11月1日申請自願退休,自是日起本處身心障礙人員進用為不足額。
嗣經本處公開徵才及調僱職工之程序後,於107年1月17日進用1人,同年1月31日再進用1人,合計進用2人,已達法定進用人數,尚符合「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」相關規定。
發布機關
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
查本處專案技工(重度身心障礙)於106年11月1日申請自願退休,自是日起本處身心障礙人員進用為不足額。
嗣經本處公開徵才及調僱職工之程序後,於107年1月17日進用1人,同年1月31日再進用1人,合計進用2人,已達法定進用人數,尚符合「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」相關規定。
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