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處置處長(政務官)、副處長、主任秘書,分設教務組、綜合企劃組、總務組、人事機構、會計室等單位,由處長綜理業務,另政風工作現由政風處派員兼辦。
(一)組織架構
(二)業務職掌
處本部包含處長、副處長、主任秘書、機要組員及技工。
1. 教務組:年度訓練計畫之擬訂執行、學員管理、課程推廣、訓練追蹤及其他有關教務事項。
2. 綜合企劃組:政策規劃、資訊、圖書管理、研究發展、公關行銷、文宣出版品、研考、新聞聯繫、客服及不屬其他組室等事項。
3. 總務組:庶務、出納、文書、學員伙食、宿舍管理、醫務、環境衛生及其他有關總務事項。
4. 會計室:依法辦理歲計、會計及統計事項。
5. 人事機構: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。